第74章 喜欢就买(第1页)
江时煜帮阿雾把外套穿得整齐后,做完后,抬起手轻碰一下她的脸颊,嗓音低哑又稳,“等我一下。”阿雾有些不解,视线追随着着他走向卧室。他回卧室做什么?阿雾捏着外套拉链上那颗软乎乎的软糖扣子,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,眼睛忍不住一眨不眨地瞟向卧室门,心里轻轻打着转。大致五分钟后,江时煜走出来。他换下了平日里严肃的白衬衫和西裤,穿了条宽松的灰色休闲裤,外搭一件简单的黑色外套,细软的黑发软下来轻搭在他的额上,俊美的五官少了几分冷冽。阿雾一下子愣住,眼睛直勾勾望着他。直到头顶落下来一只手掌,她才猛地回神,抬起头就撞进一双幽暗的瞳眸。接下来就是出门了。江时煜站在门口,看着阿雾脚踩着的白色棉拖鞋,眉心突突地疼。他……忘记买鞋子了。“快走呀。”阿雾根本没察觉不对劲,抱着垂耳兔玩偶催促他。她非要抱着兔子玩偶一起去,说什么兔子是她的朋友,她答应过要带它一起去玩。江时煜无奈,心想着等下路过商场的时候带她进去买一双鞋子。坐电梯来到停车位,江时煜拉开副驾驶的车门,示意阿雾坐进去。阿雾坐过几次江时煜的车子,她发现每次的车子都不太一样。这次的车子顶部竟然有星星,还会流动,坐椅宽大柔软,脚下是毛绒绒的脚垫,踩上去都没有实感。等到江时煜坐到身边,阿雾忍不住凑过去好奇问:“江时煜,你是不是有好多车子呀?”江时煜扣好安全带,侧头就对上她亮晶晶的眼睛,淡声道:“没数过。”阿雾捏着怀里兔子的长耳朵,闻言,瞬间惊地睁大眼睛。连数量都不记得,岂不是很多?江时煜眼中映着她的模样,坐在副驾驶上小小一只,雪肤黑发,粉色的外套上的雪白毛绒将她的脸衬得越发稚嫩,像个瓷娃娃般。他忽然明白,为什么在看到她换好衣服的样子,他会萌生换衣服的冲动。定制西装太刻板冷硬,太显成熟,他跟她站在一起,明显有年龄差距。江时煜垂下眸,启动车子,劳斯莱斯车轮缓缓转动,驶出停车场。阿雾依旧像个初入世界的好奇宝宝,对外面的一切都感到新鲜,看到窗外有什么没见过的东西,她都要问一句。江时煜手搭在方向盘上,目光望着前路,耳边传来女孩的询问声,他会耐心回答她的每一个问题。明明只是普通、甚至有些无用的对话,他的心底却泛起安稳的满足感,这是他从没有过的感觉。在他前二十几年的人生中,他:()夜夜撩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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